各学院、学部、校区、直属单位:
鉴于冬季疫情防控形势更为严峻复杂,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为强化冬季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现作如下工作提示,请各单位遵守和落实。
1.12月10日前,各二级单位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、细致地“月度”安全检查,采取有效防范措施,消除各类隐患,特别是一二级安全风险场所要确保安全,并作好月度检查记录。
2.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将门窗锁好,断水断电,并张贴封条,一律不得私自进入,如果确有特殊情况,应由各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入。
3.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,要做到“一实验室一方案”,制定教师值班表,落实值班制度,明确值班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,增强值班教师的责任意识。进出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测温、登记和准入制度,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。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(包括本科生、硕士生、博士生)管理,不得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。
4.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识别,并做好个人防护。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,实验期间不得无人监管。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做好“四防、四关”工作,四防即: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灾害事故,四关:即关好门窗、水、电、气。
5.所有仪器设备(特别是特种设备、射线装置)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,不要放在公共区域;正在使用的气瓶(钢瓶)务必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有效固定措施,以免碰撞或倾倒;不使用的气瓶,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,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。
6.易制毒、易制爆、易燃(如乙醇、石油醚、乙醚)等危险化学品,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、双人双锁、双人使用等制度。
7.实验废弃物(尤其是废液)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,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。
8.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,要保持镇定,准确判断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,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。
(1)根据实际需求及时拨打相应的紧急救援电话,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报告。并确保信息畅通。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话:86413736。
保卫处报警电话:一校区:86412110;二校区: 86283110;科学园:86402110;学府校区:86683224。
(2)应急措施注意事项。致电求助时应说明:事故地点;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;你的姓名、位置及联系电话。
(3)发生紧急事故时,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:保护人身安全,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;保护公共财产;保存重要学术资料。
联系人:曹国良15846339878,商磊15303654816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22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