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以及学校相关文件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2018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填报范围
全体教职工(现职副处级以上中层领导人员由党委组织部另行组织填报,不在本通知范围)。
二、年度考核的组织及考核档次
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,各类人员考核侧重点不同,具体办法、程序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。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档次。其中,优秀档次的人数最多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%。
三、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填报要求
(一)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的填报通过“线上”完成。
(二)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存入个人档案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一要求。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中“个人年度总结”应重点反映履职尽责的基本情况及工作业绩,实事求是、条理清楚、简洁精练。
四、年度考核填报流程
(一)个人参照《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-个人填报》(附件1),进行在线填报。
(二)二级单位人事秘书参照《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-人事秘书》(附件2)进行后续操作。
(三)二级单位负责人参照《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-部门领导》(附件3)线上确认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。
(四)二级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对考核档次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日。对确定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档次的人员,二级单位应进行谈话,限期改进。
(五)公示结束后,二级单位打印《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》,经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后送人事处存档。
(六)对考核结果为“基本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档次的、因故“不参加考核”的,二级单位须在《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》相应栏目逐一说明原因。
(七)个人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由人事处统一打印,加盖印章后,分别存入本人档案。
五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考核结果是续聘、解聘、调整岗位、工资待遇等的重要依据。
(一)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绩效津贴分配、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、下一年度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。考核结果为优秀、合格的参与绩效津贴分配,晋升薪级工资,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的不参与绩效津贴分配,不晋升薪级工资。
(二)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、分级,职员职级晋升和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的依据。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,下一年度职务(级)不予晋升。
(三)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,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可以解除聘用合同。
六、有关说明
(一)学校2018年度新聘用人员亦参加年度考核,但在校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,不能确定为“优秀”档次。
(二)博士后人员在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参加考核:常规博士后由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学院组织考核;师资博士后、专职科研博士后分别由选留其为师资、专职科研人员的学院组织考核。
(三)学校派出挂职锻炼、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的考核,按照下列规定办理:
1.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,在本校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,在挂职锻炼期间可由挂职单位提供考核意见作为参考。
2.派出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,在我校参加考核,根据学习培训表现和执行任务的表现确定档次。
(四)人才派遣人员的考核结果由人事处交其所属派遣公司确认存档,考核结果的使用按学校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处理。
(五)受处分人员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按照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监察部令第18号)确定。
(六)年度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,年度考核不能评定“合格”及以上档次。
(七)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,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,年度考核结果为“不合格”。
(八)未按规定填报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者,系统将默认考核结果为“不合格”。
(九)个人应于12月27日后使用校园网登录人事服务系统(http://rsfw.hit.edu.cn)查看考核档次。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019年1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二级单位申请复核,二级单位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。如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,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诉。
七、时间安排
教职工个人应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线上填报,各二级单位在2018年12月20日17:00前将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《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》送至人事处。
联系人:李大为
联系电话:86413279
人事处
2018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