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》(宝基字〔2017〕1号),拟开展我校2017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。
2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,爱岗敬业,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,教书育人。
3.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,近3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,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,且教学效果好,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。
4.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,在教学内容、教材、方法、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,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,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,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、专著等。
5.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“五种能力”的培养,并取得显著成效;其直接培养、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、竞赛、设计、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,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。
6.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,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。
二、申报相关要求
1.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《宝钢教育奖评审表》(附件3),不得更改表格样式,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。
2.《评审表》中“主要事迹”一栏应具体生动、简明扼要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。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、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、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。
3.有本科生院出具的近3年授课学时数证明(附件4)。
4.各基层党支部和学院党委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政治思想鉴定,严把师德师风关,并填写《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表》(附件5)。
5.各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确定推荐人选,并进行公示(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)。
三、名额和申报时间
我校2017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为5名,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。请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,并于6月16日(周五)前将《评审表》、《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表》、相关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及近3年授课学时数证明报送土木办公室(306室),《评审表》电子版发送至hitdxo@163.com
附件:1.宝钢教育基金会通知
2.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
3.宝钢教育奖评审表
4.近3年授课学时数证明
5.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