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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周文松  发布时间:2017-06-14   浏览次数:530

根据《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》(宝基字〔20171号),拟开展我校2017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。

2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,爱岗敬业,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,教书育人。

3.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,近3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,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,且教学效果好,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。

4.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,在教学内容、教材、方法、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,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,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,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、专著等。

5.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“五种能力”的培养,并取得显著成效;其直接培养、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、竞赛、设计、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,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。

6.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,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。

二、申报相关要求

1.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《宝钢教育奖评审表》(附件3),不得更改表格样式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

2.《评审表》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、简明扼要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。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、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、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。

3.本科生院出具的近3年授课学时数证明(附件4)。

4.各基层党支部和学院党委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政治思想鉴定,严把师德师风关,并填写《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表》(附件5)。

5.各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确定推荐人选,并进行公示(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)。

三、名额和申报时间

我校2017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为5名,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。请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,并于6月16周五前将《评审表》、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表》、相关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及近3年授课学时数证明报送土木办公室(306室)《评审表》电子版发送至hitdxo@163.com

附件:1.宝钢教育基金会通知

2.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

3.宝钢教育奖评审表

4.近3年授课学时数证明

5.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表